国管北京公积金提取代办政策说明(2025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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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代办条件
委托范围
可委托配偶、直系血亲、单位经办人代办,或通过公证委托他人办理。
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,仅限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。
二、所需材料
基本材料
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本人Ⅰ类银联借记卡。
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关系证明材料
配偶/直系血亲代办:户口簿、结婚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。
非亲属代办: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《授权委托书》。
业务相关材料
提取原因证明(如购房合同、离职证明等);
单位出具的《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》或公积金中心出具的《入管封存户提取审核单》。
三、代办流程
材料准备
委托人签署《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》,单位盖章确认(如为单位经办人代办)。
申请提交
线下办理:受托人携带材料至国管公积金中心或指定银行网点办理。
特殊业务(如离职提取):需由原单位经办人办理账户封存后,再通过线上或线下申请销户提取。
资金到账
审核通过后,资金直接转入委托人本人银行账户。
四、注意事项
账户限制
账户需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且未被冻结。
离职提取需账户封存满6个月。
